1.在院長領導下,具體組織實施全院的醫療、預防工作。
2.擬訂有關業務計劃,經院長、副院長批準后,組織實施。經常督促檢查,按時總結匯報。
3.深入各科室,了解和掌握情況。組織重大搶救和院外會診。督促各種制度和常規的執行,定期檢查,采取措施,提高醫療質量,嚴防差錯事故。
4.對重大醫療差錯或事故進行調查,及時向院長、副院長提出處理意見,必要時提交技術指導委員會鑒定。
5.負責全院醫療技術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核,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。協助人事科做好衛生技術人員的晉升、獎懲、調配工作。
6.負責組織實施臨時性院外醫療任務和對基層衛生院的技術指導工作。
7.組織科室之間的協作,改進門診、急診工作。
8.督促檢查藥品、醫療器械的供應和管理工作。
時間:8:00-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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